| 注意事項: |
| 1 |
累積之禮品積分及折扣積分有效期為一年。例如:閣下於2004年3月10日申請資訊卡,累積之禮品及折扣積分將於2005年3月31日到期。 |
| 2 |
禮品積分必須於到期日前換領禮品,逾期無效。 |
| 3 |
所享有的尊享折扣優惠以一年為限,當會籍的到期日過後,便根據以上方法調整下一年度享有之折扣優惠。(例如:
基本會籍到期日為2004年10月31日,若於2004年10月31日或之前累積滿60個折扣積分,便可於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享有尊貴VIP
9折優惠) |
| 4 |
折扣積分於提升會籍後將會重新計算,而禮品積分則維持不變,並於提升會籍第二日起一年內有效。 |
| 5 |
請於每次購物時攜同資訊卡,以便儲存禮品積分及折扣積分於卡內,並更新電腦資料。 |
| 6 |
損壞或遺失的資訊卡將不獲補發,請小心保管。 |
| 7 |
不同資訊卡內的積分不可合併使用。 |
| 8 |
FANCL 保留權利隨時修改使用此資訊卡之條例而無須另行通知。 |